1.压实网络交易平台审核责任,对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售卖虚假认证证书、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经营活动开展监测和检查。
2.开展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含有“认证”“认证服务”“检验”“检测”的经营主体排查。
3.开展虚假认证专项检查,依法查处未经批准开展认证活动、冒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资质、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和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。
4.落实认证机构主体责任。开展认证机构能力提升培训宣贯,组织本市认证机构围绕认证风险控制、认证活动规范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,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。
5.将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认证、检验检测、特种设备相关虚假网站、非法网站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关停屏蔽,引导社会公众选择正规认证检测服务。